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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党委武装部工作职责

作者:时间:2023-02-22点击:8

党委武装部在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部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防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校学生国防教育工作。

三、负责学校学生军事理论课程教学管理工作及学生军事技能训练。

四、负责组织军事教学方面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五、负责组织对军事理论课教师的培训和指导。

六、负责在全校开展有关国防教育活动和咨询活动。

七、负责学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直招士官工作。

八、负责学校参军大学生退伍后的复学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预备役组织建设和装备器材的管理。

十、负责学校人防战备工作和应急工作。

十一、做好双拥工作,负责全校烈、军属,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慰问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和上级军事指挥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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