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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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领导分工

周立民 学生工作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党委武装部部长)

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学生工作部(处)的工作,在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部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党委武装部工作,分管国防教育科。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遵纪守法,尊师重教,廉洁自律,贯彻国家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学生工作部(处)、党委武装部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统筹协调学生工作事宜,定期研究学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召开处务会议、学生工作会议。

四、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明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形态教育和素质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负责部门人员考核、业务培训和检查、督促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六、负责学生工作、武装部工作有关制度的建立健全。

七、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八、负责学工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

九、完成学校和上级军事指挥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董  虎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在部(处)长的领导下,分管西固东校区学生日常管理、安全稳定、心理健康、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学生一科和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大学生一站式服务社区建设;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遵纪守法,尊师重教,廉洁自律,贯彻国家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负责抓好学风建设、学习秩序和日常管理,受理学生的意见和诉求。

三、负责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考评。

四、负责指导、督查和帮助二级学院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和节假日、寒暑假学生离返校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奖惩和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七、负责学生的安全稳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

八、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参与学校综合治理,为学校建设出谋划策。

十、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和部(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工作。

 康文竞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在部(处)长的领导下,分管新区校区学生日常管理、安全稳定、心理健康、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学生三科,联系白银校区学生科。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遵纪守法,尊师重教,廉洁自律,贯彻国家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负责抓好学风建设、学习秩序和日常管理,受理学生的意见和诉求。

三、负责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考评。

四、负责指导、督查和帮助二级学院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和节假日、寒暑假学生离返校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奖惩和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七、负责学生的安全稳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

八、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参与学校综合治理,为学校建设出谋划策。

十、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和部(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工作。

 张建军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在部(处)长的领导下,分管西固西校区学生日常管理、安全稳定、心理健康、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学生二科和学生资助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遵纪守法,尊师重教,廉洁自律,贯彻国家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负责抓好学风建设、学习秩序和日常管理,受理学生的意见和诉求。

三、负责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考评。

四、负责指导、督查和帮助二级学院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和节假日、寒暑假学生离返校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奖惩和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七、负责学生的安全稳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

八、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参与学校综合治理,为学校建设出谋划策。

十、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和部(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