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多>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作者:时间:2023-02-22点击:12次
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帮困助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责有:
一、负责制定全校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四、负责和协调全校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服务。
五、负责全校学风建设的协调、牵头工作。
六、负责全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学生工作的管理体制。
七、负责学校辅导员的培训、考核、评比、表彰,提高辅导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八、负责对各院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服务、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九、负责组织各院做好新生接待、入校教育、新生军训。
十、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先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学生勤工俭学、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的管理、评定和发放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各院对学生行为规范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申诉处理工作,及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说服教育和相关处分处理。
十三、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问题的来信和来访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协调各院做好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
十六、负责做好学生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理及维稳工作。
十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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